中小企推广基金
网页设计可申请政府资助中小企推广基金计划,以下是政府公告的部份详情(以政府网页为准),请参考:
关于政府对香港中小企推广基金计划
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」旨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资助,以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推广活
动,藉此协助其扩展香港境外市场。
申请基金资助的企业须符合以下资格
- 企业须已在香港按照商业登记条例(香港法例第310章)登记。
- 企业须符合政府订明的中小企业定义,即如从事制造业而在香港雇用少于100人;及如从事非制造业而在香港雇用少于50人。
- 在申请基金时,企业须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。空壳公司或在香港境外从事主
要业务运作的企业,均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。
- 如企业以前曾获基金资助,所获的累计资助金额不能超过基金规定的累计资助
上限。拥有相近商业登记资料(例如业务性质、地址、联络
电话、股东/董事)的申请企业,会被视为关连企业。就计算累计资助金额上限而言,该些关连企业会被视为单一企业,即该些关连企业所获的累计资助金额会被合
并计算及不能超过累计资助上限。
- 企业并非申请涉及的出口推广活动的主办/协办机构/服务供应商或与主办/协办机构/服务供应商有关连的公司。
工业贸易署(工贸署)无论在任何时候,均保留最终权利,决定企业是否符合申请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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