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D专项基金
为协助香港企业把握国家「十二.五」规划的机遇,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2年6月推出一项总值10亿元的「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」(简称「BUD专项基金」)。为协助中小企业,包括初创企业,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争力,2018-19年度《财政预算案》提出把「BUD专项基金」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至东盟市场,并推出「东盟计划」,及提高资助个别企业推行拓展中国内地市场项目(「内地计划」)的累计资助上限。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于2018年6月通过此项建议并注资15亿元。
目标
资助个别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和拓展营销的项目,从而提升他们在中国内地市场及东盟市场的竞争力,促进他们在中国内地市场及东盟市场的发展。
申请资格
所有按照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记,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,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。不论是从事制造或服务行业,或是否已在中国内地及东盟有业务运作,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。
资助金额
资助按对等原则提供,即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%,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%。在基金的申请期内,每家企业最多可在「内地计划」及「东盟计划」各获资助十个核准项目及100万元。
项目时间
每个获资助项目须于不多于24个月内完成。
资助范围
任何有助个别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/或拓展中国内地及东盟市场的项目均可申请资助。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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